五院四系是我国在院系大调整的时候,为了整合各个高校的优势资源,在法学领域有一个简称叫“五院四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代表了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学校的天花板,为我国培养了无数的法学人才。
那么我们经常说的五院四系是对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大学在很长的时间内为我国法学教育,法治建设和法治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五院四系中这些学校的前世今生。
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位于北京市,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北京政法学院,是由当时的清华、北大、燕京、辅仁四个大学的法律、政治、社会等系合并组成的,1983年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成中国政法大学。是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有“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之称。
西南政法大学,简称“西政”,位于重庆市,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学校的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有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之称;华东政法大学,简称“华政”位于上海市,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华东政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简称“中南大”,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于1984年建为中南政法学院,是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前身是陕北公学和延安大学,1963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原北京大学法律系是始建于191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我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悠久的;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1950年陕北公学、朝阳大学、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合并后成立的,2022年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数字法学教研中心。
原武汉大学法律系,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源于1908年的湖北法政学堂,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我国从未停办过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
我国在1952年优势资源大调整时,提出的五院四系,发展到今天,从大学法学专业的排名中我们不难发现,清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发展势头迅猛,超越了部分五院四系,体现了我国各大高校对法学教育的重视和法学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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