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低值资产报废回收款账务处理怎么做?速看详情

企业有些资产已经损毁,或已经多年没有再使用的价值,无法用于企业生产需求时,往往会报废处理。低值资产虽然不值钱,报废处理一样有收入。那么,收到低值资产报废回收款账务处理怎么做?下面,之了君给大家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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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低值资产报废回收款账务处理怎么做?速看详情

1、终止资产确认: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等

贷:固定资产

2、确认处置收入:

借:应付账款等(销售款项挂的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处置损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营业外支出(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结平)

借:固定资产清理(结平)

贷:营业外收入(净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

借:资产处置损益(可能在贷方)

贷:固定资产清理(结平)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税前扣除

1、税前扣除流程

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在会计处理的同时,也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来说,企业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2、确认依据与证据材料

为确保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能得到准确、合规的税前扣除,企业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企业内部关于责任认定和核销的资料;

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若涉及责任赔偿,需提供赔偿情况说明;

对于损失金额较大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企业应自行出具并留存备查,该书面申明需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签章证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十条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导致的损失,其金额为账面净值减去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确认这些损失时,企业需提供上述证据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纳税人留存备查的自行出具的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和相关材料,需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签章证实。此外,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不再作为必需的留存材料。

收到低值资产报废回收款账务处理怎么做?想必大家现在也有所认识了。对低值资产报废回收款等公司日常经营中比较少出现的收入,财会人员在做账或报税时遇到困难,可以第一时间询问老师。之了课堂提供了在线咨询的服务,有需要可以随时咨询在线客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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